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877.在灵人界的灵魂或灵人,尤其恶灵,一开始会保留他们活在肉身时所拥有的事物,也就是尘世、肉体和世俗事物,以及凡他们所采取的假设或原则。这些灵人就包括那些不愿听到关于圣言内义的任何话,只想听到关于字义的话之人。他们甚至以为十二使徒将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支派,还以为除了穷人、困苦人和那些受到迫害的人外,没有人能进入天堂;而事实上,富人和有权势的人只要过着仁爱和信主的生活,都在天堂有自己的一席之地。因这些灵人由于自己的功德而声称天堂是他们的,所以我看见他们四处奔走,无论到哪里,都取笑属于圣言内义的事物,因为这些事物反对他们的错觉或说服和欲望。他们渴望赚取天堂,并被置于其他所有人之上。但他们就像流入血液并遍及静脉和动脉,污染整个血液供应的疾病和毒素。
5071.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“咒诅的人”,对他们的惩罚是“永火”,如以下经文所说:“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,你们这被咒诅的人,离开我,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”,以及“这些人,要往永刑里去”,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,转向邪恶与虚假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,“咒诅”表示一种转离(245,379,1423,3530,3584节)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“永火”不是属世之火,也不是良心的折磨,而是对邪恶的贪欲。因为在人里面,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;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,在来世则折磨他。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,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。
显然,“永火”不是属世之火;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,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,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。不过,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,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;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,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;或也可说,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,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。若注意这个问题,谁都能看出,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。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,“火”与“热”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(934e,1297,1527,1528,1861,2446,4906节)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: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,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,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。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: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,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。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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